長庚大學工學院學生申請教育部經費補助出席國際會議費用審查要點
112年度適用
- 採每月審查方式,請各系所通知同學,
有需要申請者請於會議舉辦日期三週前提出申請案(收件單位為研發處,相關申請表格請上研發處網頁下載),
由研發處將申請補助案件送工學院審查隨到隨審。
- 每年預算分為1-6月及7 -12月兩階段為原則,補助額滿則當階段不再補助,如未用罄則流用到下一階段。
於10月31日結算預算,如尚有餘額,開放給poster論文申請使用。
- 本院補助學生出席國際會議發表論文,同一指導教授一年以補助1位學生為原則。
- 以博士班學生為優先,碩士班學生次之。每位學生每年以補助一次為限。
- 論文審查方式以全文審稿方式者優先,採摘要審稿者需附上全文。
- 依校方規定,需於回國後公開舉行演講發表與會心得。
- 國際會議需為國際組織主辦或國際組織主辦大陸地區協辦者,始予受理。
- 補助金額表 單位:台幣元/人
會議地區
論文發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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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紐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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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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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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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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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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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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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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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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